· 首 页 > 审批服务便民化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冠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市政府2015年第一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8 23:18:57 信息来源:冠县机构编制网 文字大小: 打印 关闭  浏览次数:22817

冠政发〔2015〕92号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2015年第一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调整公布县级行政审批目录等事项的通知》(聊政字〔2015〕80号)要求,县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1项;承接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7项,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同时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作对应调整。县编办负责将调整后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得在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搞变相审批。

附件:

1. 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 承接市政府2015年第一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3. 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冠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附件1

 

 

 

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项、调整为行政权力1项)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职能部门

处理决定

备注

(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1

3

非行政许可审批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含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县发改局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二)调整为行政权力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1

4

行政许可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县发改局

调整为其他权力

 

 

附件2

 

承接市政府2015年第一批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1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

  市水利局

县水务局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市水利局

县水务局

 

3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市农委

县农业局

 

4

农业植物检疫

市农委

县农业局

 

5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市畜牧局

县畜牧兽医局

 

6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市畜牧局

县畜牧兽医局

 

7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变更(换发)

市畜牧局

县畜牧兽医局

 

8

水域、滩涂养殖审核

市水产局

县农业局

 

9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市水产局

县农业局

 

10

水产苗种检疫

市水产局

县农业局

 

11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市文广新局

县文广新局

 

12

设立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市文广新局

县文广新局

 

13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文广新局

县文广新局

 

14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市文广新局

县文广新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承接机关

备 注

15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

市文广新局

县文广新局

 

16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市文广新局

县文广新局

 

17

排污许可证核发

市环保局

县环保局

 

 

 

附件3

 

 

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共2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1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改为后置审批

 

2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改为后置审批

 

3

食盐定点生产、碘盐加工企业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改为后置审批

 

4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改为后置审批

 

5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改为后置审批

 

6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改为后置审批

 

7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改为后置审批

 

8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改为后置审批

 

9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改为后置审批

 

10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改为后置审批

 

11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改为后置审批

 

12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1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改为后置审批

 

14

内资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改为后置审批

 

15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改为后置审批

 

16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改为后置审批

 

17

期货公司设立审批

证监会

改为后置审批

 

18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

证监会

改为后置审批

 

19

证券金融公司设立审批

证监会

改为后置审批

 

20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保监会

改为后置审批

 

21

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审批

保监会

改为后置审批

 


上一条信息: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下一条信息: 关于印发《冠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中共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冠县红旗北路109号 邮编:252500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CopyRight www.sdgxbb.gov.cn All Rights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 IE8.0及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本站的最佳浏览效果 鲁ICP备170287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