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1月17日,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冠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以一个部门管到底为目标,冠县从规范综合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入手,由原来分散在全县各领域的13支队伍“多头执法”形成了改革后的“1+3”(1个综合行政执法局+3支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模式,建立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此次改革,冠县针对行政执法中的多头执法、力量分散、监管缺位等原因造成的执法效能低、衔接不畅、执法资源浪费等弊端,整合市场监管、交通(含县公路路政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国土、农业、粮食、卫计、水务、防空(涉密事项除外)、经信和商务等11个领域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责,由新组建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通过整合执法职责和权限,打破原有条块壁垒,规范执法主体,从根本上改变“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执法旧体制,着力解决好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
下一步,冠县将继续强化对综合执法改革的跟踪问效,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