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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三项措施积极落实《山东省机关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评估办法》

发布时间:2013/2/26 10:27:05 信息来源:冠县机构编制网 文字大小: 打印 关闭  浏览次数:28042

为贯彻《山东省机关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科学评估各级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促进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山东省聊城市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落实。一是组织市、县编办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切实领会《评估办法》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要求市、县编办积极研究制定机构编制评估具体方案,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评估办法》的贯彻落实,把贯彻实施《评估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求每年选取三到五个部门进行评估。三是加强领导,确保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切实负起责任,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市编办监督检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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