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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落实省、市政府削减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8/15 23:15:18 信息来源:冠县机构编制网 文字大小: 打印 关闭  浏览次数:23020

冠政发〔2016〕91号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6〕108号)和市政府《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2016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聊政字〔2016〕57号),根据我县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工作部署要求,县政府决定,削减行政许可事项6项,整合后减少行政许可事项1项;承接市政府下放县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3项。调整后,《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保留行政许可279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力度,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县直各有关部门衔接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审改办。

附件:1. 取消、整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 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冠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附件1

 

取消、整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职能部门

处理决定

备注

一、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6

1

县属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民政局

取消

将“县属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更名为“县属非公募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

户外广告登记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县地税局

取消

 

4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县文广新局

取消

 

5

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县文广新局

取消

 

6

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

县公安局

取消

 

二、整合后减少行政许可事项1

1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审核)

县林业局

此两项整合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依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

2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审核)

县林业局

 

附件2

承接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原实施机关

承接机关

备注

1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市林业局

县林业局

 

2

餐饮服务许可

市食药监局

县食药监局

属于“食品经营许可”部分内容

3

食品生产许可

市食药监局

县食药监局

承接市下放粮食加工品等22类产品发证权限

 


上一条信息: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省、市政府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调整权力清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信息: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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