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部署,经研究,现就健全我县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和调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疾控中心”)机构职能编制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我县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
按照县委关于健全完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疾控中心实体化运行,下设综合协调、监测预警、疫情研判、情报信息、科技攻关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主要职责见附件)。每个工作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可按县直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干部提拔任用时,由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疾控中心集中办公,可配备工作人员15名(使用县疾控中心事业编制15名),人员从县疾控中心现有人员中调剂一部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招聘一部分专业技术人才。
二、调整县疾控中心机构职能编制等事项
(一)机构设置。县疾控中心挂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牌子,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二)功能定位和主要职责。县疾控中心发挥应急处置前哨作用,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咨询意见,强化监测预警、疾病预防、卫生检验检测、临床研究等职责:负责对全县重大疾病、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监测预警,开展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强化对县属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监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对重大疾病、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防,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相关临床研究、指导。(调整后的主要职责,见附件)
(三)内设机构。县疾控中心设管理科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管理科(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务与安全保卫科、设备与物资管理科(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业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并报县委编办备案,确保对重点传染病病种、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防控工作的全覆盖。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疾控中心设党组书记1名(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担任),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业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县疾控中心事业编制不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80%,具体编制结构报县委编办备案。
(五)其他事项。
1.县疾控中心作为公益一类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在县财政保障的基础上,允许其在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激发县疾控中心发展活力,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吸引留住人才,加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交叉任职力度。
2.中央明确疾控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后,根据省、市部署相应调整完善我县疾控中心体制机制等事项。
附件:1.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2.县疾控中心主要职责
中共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
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牵头起草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送的重要工作情况;负责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事项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信息,编写、发布工作动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二、监测预警组:承担全县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有关工作;指导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强化重大疾病传染源管控;指导监督疾控及公共卫生机构开展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监测;组织对疾控及公共卫生人员进行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培训演练。
三、疫情研判组:负责拟定突发重大疾病和传染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时跟踪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进展,研判分析重大疾病和传染病动态,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建议、信息咨询和技术指导;提出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的论证意见和评估报告,并提出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建议。
四、情报信息组:收集、汇总全县重大疾病、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告;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及领导小组安排,视情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与县委宣传部和媒体沟通协调,配合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开展社会公众健康教育,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五、科技攻关组:负责与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等相关单位沟通最新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技术进展情况;研究全县重大疾病和传染病、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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