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冠办发〔2018〕29号)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县政府职能办汇总形成了《冠县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2018年7月31日前,将《清单》通过冠县机构编制网、冠县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执行,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冠办发〔2018〕29号有关要求,继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通过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推行集中审批、完善服务标准、强化信息支撑,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发展环境,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三、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改革要求,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县政府职能办备案。
冠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31日
附件:1.冠县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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